一年内有3首歌进入华夏歌曲热销榜前3名,而且还有一张专辑卖出一白金500万张,这是妥妥的一线歌手啊。
李杰思考着,虽然丁薇薇有3首貌似能火的歌,但要都进入热销榜前三名,除了天王天后,历史上还没有谁能够做得到。
退一万步来说,即使丁薇薇做到了,那她也进入了一线歌手的行列,公司应该给她这样的待遇。
虽然有合同,但歌手一不高兴就消极怠工,反而是公司吃大亏。
商业谈判不就是谈吗?老辣的李杰往下压条件:“如果你们做不到,公司将抽取55%的商业收入。”
“可以!”林千凡点头。纠结这个比例没有任何意义,因为这个赌他相信自己能赢。
李杰出去给公司领导打了个电话,最终同意了。
林千凡做出决定,全程没有征求丁薇薇的意见。丁薇薇一直没再说话,只是机械地配合李杰在合同上签字签字再签字。
丁薇薇签完合同,林千凡也把《明天,你好》《半生雪》和《女人花》3首歌的词曲使用权卖给了凯奇音乐,并在合同中注明由丁薇薇使用。凯奇音乐支付给了林千凡50万元。这确实是个好价钱,已经达到了著名词曲创作人的标准。
林千凡很满意,这是自己第一次拿到这么多钱。50万元,相当于此时普通人好几年的工资,足够他咸鱼好长时间了。但他已经给自己挖了几个大坑,剧本创作,词曲创作,目前咸鱼是不可能的,没办法,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了。